2007年5月30日晚7时20分左右,英雄城江西南昌安义县发生了一幕不该发生的惨剧,因为法院野蛮执法,逼一年轻男子被迫吞钉自杀。
受害人孔繁盛,超生一子孔祥鹏,此子已在2006年6月9号已交社会抚养费
(图)
6月13日在安义县龙津镇上户,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图)
2006年9月18日,不知何原因,安义县法院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孔繁盛带走,随之将其羁压在拘留所,15天之后,将其放回。
事隔几个月后,也就是2007年5月30日晚,该法院以熊林冲为首的6位执行法官,在身着便服,未向受害人孔繁盛出示工作证、执行传票、拘留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在鼎湖镇西路村将其强行按倒在地,随之将双手拷上,强行推上该法院的车子带走,在送往拘留所途中,这几位“执法”人员要求受害人交钱,如果不交,就吞钉子(因为孔繁盛帮别人装电动车,有钉子在口袋,从口袋里没搜出钱只有螺丝钉),其中一位法官说:你一个农民我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我就是法律!”在双手被反扣,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孔繁盛一时悲愤交集被逼吞下3颗钉子,之后,这群人面兽心的法官竟直接把孔繁盛送到曹头山看守所,此时的孔繁盛已感觉到剧烈疼痛,强喊救命,这群法官眼见刑事逼供事情败露,做出更另人发指的行径,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其送往安义县人民医院进行简单的喝水洗肠排钉法。
朋友们啊,他吞下的可是铁钉啊,这样的治疗可行吗?
20点50分受害人的母亲在多方打听的情况下赶到医院,见到了满脸汗珠满床打滚的孔繁盛,家人立即要求医院赶紧用药,设法救人,可是法官却阻拦用药,坚持说洗肠就能将钉子排出体外。22点30分左右,听到消息的受害人哥哥从南昌赶到医院,看到生命垂危的弟弟,要求转院,法官强硬不准离开安义,其兄就要求派120急救车,法官制止医生拨打120,白发苍苍的7旬老母跪地求告,恳求这人给他儿子生路,面对老人的苦苦要求,置之不理。其兄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拨打南昌110请求救命,通过110总台呼叫了120,23点左右在110服务人员的帮助下,车牌为赣A82209的急救车姗姗来到医院,家人抬着受害人从病房出来,遭到法官们的强行阻拦(在场有多位目击证人),从四楼到一楼短短几分钟的路程足足花了20多分钟,在这人命关天的情况下,他们对受害人生命熟视无睹,把生命当成了儿戏。好不容易把受害人抬上救护车,该法官又戏剧性的阻拦救护车去路,受害人再一次拨打了110求助(派出所有出勤记录)。23点40分左右110警车到达现场,这伙人(法官)才散开,本以为此时告一段落,谁知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医院拒绝委派医务人员到120救护车内,司机以没有护理人员为由拒绝开车,120不肯救人120形同虚设(急救???)
天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请问医生的医德何在?良心何在?天理何在?我们老百姓还有没人权?我们的生命安全有没安全保障?
为了救命,受害人家属随即在街上拦了一辆车牌为赣AX8201的出租车把受害人送往南昌医院抢救,法官人员在进行多方阻拦无果的情况下派该院赣A-A196警车尾随出租车赶往南昌,同时向该院长报情况,怕把受害人送省政府,凌晨3点受害人终于被送进了南昌大学省二附医院入院急救,到此时3颗定时炸弹整整在受害人腹中停留了8个小时!!!!到了医院,医生大骂“耽误这么长时间???3颗钉子就像是定时炸弹,随时会穿孔,随时有生命危险,你们还让不让他活?”直至此时2007年6月1日这天上午,这3颗定时炸弹还在受害人腹中。
试问一声:地方官真的可以一手遮天吗,藐视人权?中国的宪法在某些人的眼里就真的是废纸一堆吗?谁来救救他?救救我们?
维护我们的人权,朋友们请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救救我们这些可怜农民,还他一个公道!还他一片青天!
试问野蛮法官3点:
1、为什么吃钉子的第一时间不通知其家人?
2、为什么不通知家人到医院看望??
3、为什么不许医生拨打120急救电话?
4、为什么强性阻拦120急救车,不许出行?
5、试问一声,人的生命安全是否真的就这么不值你顶上的乌纱帽重要吗?
做为一个农民,一个城市本分的农民。希望有良知的人来帮帮我,救我、救我 0791-3387553
图片附件: [安义法院野蛮执法 强逼年轻男子吞钉自杀] SSA4088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