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腾讯 http://news.qq.com/a/20090402/000145.htm
原帖由 abhpokemon 于 2009-4-2 12:43 发表 “但这个条例其实也是进步的表现,毕竟我们之前对于版权的意识太过薄弱了,很多网络视频媒体完全是利用网友的力量在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