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申请] 申请GBA 版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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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udStrife
时间:
2007-10-7 16:21
标题:
申请GBA 版斑竹
申请人ID:
CloudStrife
申请人申请板块:GBA游戏
申请人联系方式 : Q396187817
自我介绍及工作目标: 13岁 玩口袋很早 MS是02年开始玩的 现在是口袋双子星GBA版的斑竹 有一定
管理经验 解答游戏的能力和判断能力
一般上网的时间,上多长时间:周6-7 时间不定 不过管理方面可以保证不会有疏忽
作者:
youd
时间:
2007-10-7 19:49
LZ的经验自然是不会怀疑的
但是17帖子未免难以服众,最近再表现下吧~!
暂时保留看法
作者:
紫鸢
时间:
2007-10-7 21:04
呵呵,在PTB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不过积极性不错,而且各种问题讲解也很出色,赞下,期待更多的表现
作者:
最美我中文
时间:
2007-10-7 21:05
同意下
见到LZ在PM222
+3
作者:
新治
时间:
2007-10-8 11:49
治的朋友.
在SZX的表现是人所共知的.
虽然在PTB还欠缺些..
但是时间可以证明你.
支持一下..
作者:
liuyanghejerry
时间:
2007-10-8 13:03
同意,+3。
最近PTB缺人啊 ,我這裏放寬吧~
作者:
CloudStrife
时间:
2007-10-12 22:26
虽然并不同意用发帖数量来看人
不过 出于保守 到也没错~
作者:
youd
时间:
2007-10-12 22:58
帖子数代表积极度,尽管有些片面,但作为衡量标准也是合理的
作者:
小叽
时间:
2007-10-12 22:58
弱弱的问一下...............SZX是什么东东??................
PS:叽(熊)已经基本退出论坛了.....................
作者:
youd
时间:
2007-10-12 23:10
双子星
作者:
CloudStrife
时间:
2007-10-14 16:56
最近主题很少....
发帖完全上不去.....
觉得 是不是该弄点活动来充实下
还有就是gab的版规欠缺点太多了.....
作者:
youd
时间:
2007-10-14 17:57
版规版主有制定的义务和修改的权利.
我同意了,10分满...开始见习,
见习一周后就可以来申请转正,4周不来申请则自动撤消见习
详细请看管理人员任命及处分规则
作者:
龙马VS手冢
时间:
2007-10-14 20:52
一个礼拜就可以申请转正了?W说2个!
作者:
youd
时间:
2007-10-14 21:02
他说错了,那个帖子我更正了
以明文标准行事..
作者:
龙马VS手冢
时间:
2007-10-19 21:26
这个帖子该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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