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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软件业犯贱犯到这种地步已经很无敌了。

路过

根据相关法律该软件有侵犯个人隐私嫌疑

建议相关人员去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民法通则》、《刑法》等内容

以上口胡


顺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各位意下如何

顺便说一下,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本帖最后由 Ghostbird 于 2009-6-9 2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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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n PT币 +1 伟大的叔~~ 2009-6-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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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L您亮了- -


其实我想说某些法律终究是能执行的,就看当事人有没有这个兴趣

换在资本主义国家,人家小朋友们早就参上一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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